金华的养老保险跨年补缴我于去年8月进…

金华的养老保险跨年补缴我于去年8月进入现在的单位工作,试用2个月,这两个月停缴各项社会保险。由于工作忙,近日才去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社保给我开了个缴费单显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160元,两个月需缴纳养老保险777.6元。医疗保险需补缴160元。原来按照最低基数缴费,我们初步算过2项合计380就够了。我打电话去社保问,基数为什么这么高,他们的解释是跨年缴费基数就是这样定的,无法更改。一个是我没有知情权,二是,我无法查到相关的文件。请问律师,他们这样的规定合理吗?期待您的答复,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