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二十岁跟十六岁女友发生关系,其父要彩礼不成告强奸成立吗大家好,这几天我很烦恼,因为我弟弟在网上认识一个女网友,认识的时候对方说自己十九岁,而且长的也很成熟,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两个也见过很多次面了,确定了恋爱关系,而且我弟弟也去过女方家,女方父母因为我们家庭有两个儿子所以不同意,但也没有强列的反对,可是两人感情很好,一直就没有分开,女孩子一直想上我家看看,前几天我弟弟就带他回去了,因为我奶奶病重,所以父母白天晚上不睡觉的照顾奶奶,也没有时间顾着他们是怎么睡的,后来女孩子回家后他父亲就打电话要求我们给一万块钱彩礼钱,如果不给就告我弟弟强奸,还说他女儿只有十六岁未成年,我们都是农村人不太懂法律,所以想征求一下各位律师的意见,我们该不该给钱,如果不给的话,我弟弟会被判强奸坐牢吗,谢谢,很急.如果女方现在跟他父亲一伙的说他不是自愿的我们该怎么办,而且十六岁属于成年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