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房产归属和赡养兄长我公婆有一套拆迁安置房,97年就分到了,要补3。5万元的差额,因为我公婆夫妻不合,一直没有补差,也没有领房产证。我公公今年73岁两次因心肌梗塞住院。我公婆生两个儿子,大儿子今年45岁,30岁前就离异,离异后一直不工作(身体健康)常年靠我公公的退休金生活。公公和大儿子生活在拆迁安置房内,婆婆和小儿子同住在由小儿子靠自己买的房子里。现在我公婆有意要我们付3.5万的差额和税金,将房子立小儿子的名字,加了要赡养他大儿子的条件(赡养父母是我的责任)问题1:如果我答应了公婆,大儿子的女儿(现在在大学2年级)会不会和我有纠纷?(小孩5岁,父母就离异,因为父亲无业,法院判每月30元抚养费都是我婆婆支付的,一共支付了4年后来因为小孩改姓就一直没有支付,小孩也从不看望父亲和爷爷奶奶)问题2:我要从什么时候开始赡养他大儿子?现在我婆婆68岁,身体健康,是不是要我公婆都过辈后我才要赡养?问题3:如果我拒绝补差,房子最终归属是这样的?我有养大儿子的义务吗?还是应该由大儿子的女儿赡养?各位请帮帮忙手足无措的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