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户口未迁出,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

婚后户口未迁出,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占地补偿金吗?我是洛阳市栾川县石庙镇杨树坪村村民,在距我家2公里处有一个旅游境区“伏牛山划雪场”,今年十一过后划雪场由于扩大规模决定征收我家附近那块地,我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可村长说我已出嫁,不应得到任何补偿,只是一年给我分一点口粮而已,我去镇里找镇长,镇长说你已经出嫁4年了,你的户口早应该开了,各村的出嫁女能否享受村民权利,一般都由其所在的村规民约决定,由于各村的情况不同,所以往往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做出处理。针对你的情况,村委会已作出相应的分配方案,对占用你的土地,已安排口粮。房子补偿问题。现在的补偿属于滑雪场针对周边拆迁户因穷盖不起房子而进行的一种补偿。这种补偿是经过村委会、村民小组会议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按照法定议程研究决定的方案,这个决定符合相关法律解释。针对占用你的土地已进行补偿,你所要求的房子补偿不能支持,你已嫁到男方,现在并不是杨树坪村的常住居民且在男方家有房子,享受男方所在地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你不应该得到这种补偿。所以假如你离婚,你可以向男方主张权利。我想知道镇长和村长们的那种说法和做法对吗?这个问题让我很无奈,请你们帮帮我吧!急切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