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就该被欺压吗?我是外地人,长期在金城江打工,于09年6月找到个单位房,就在自己上班的附近,所以感觉比较方便,于是决定在这长期居住,因为工作需要,还拉了网线安了电脑。之后跟这个单位的有关人员签下了一份《房屋租凭合同》。总共13条,合同基本上该写的都写上去了。不废话,我简单说下合同内容,租凭期从2009年6月10日起至2010年6月9日止。需要交定金300元.如果有乙方[我]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或中途退房,定金不再退回!最重要的来了,租金每月250月,按半年收取一次,水电费按月缴纳[水费每吨2元,如水电部门提高收取标准,则按新规定收取]电费乙方自行向供电部门缴纳!基本重要的我讲得清楚了,接下来就是环境卫生啊,安全注意事项啊,计划生育啊,不得转租转让啊之类的……这些就不说了。09年6月到现在10年1月了,这半年的租金水电费都交给他清楚了,结果现在他们突然说“我们单位开会讨论,现在你的房屋租金要涨50,到300了”那我就奇怪啦!我跟他们都签合同了,有盖章有画押的,白纸黑字红印,清清楚楚。每月250,半年交一次,已经交完半年了,下半年还有涨租金的?再说了,上面是说水电费可能是会有变动,那个我接受。这·····房租租金写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又没有备注房租也要看年份涨价的!每月多交50,半年就多交300,那往后他又说物价房价也上涨了,房租要涨到400-500?想怎么变就怎么变的?那合同是假的嘛?真是的。。。我坚决不同意,他又说“你不住就搬走!押金也不退回的!”我晕啊,欺负我是外地的了!无奈,向您讨个说法,教教小弟怎么做。怎么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