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问你们一个问题吗?多谢啦我08年…

可以问你们一个问题吗?多谢啦我08年9月进入一家公司,答应给我年薪10万,并承诺其中15%作为年终奖发放(劳动合同上没写,但公司很多人都是15%做为年终奖发放的,按以往的惯例是3到5月份发放奖金),就这样每个月给我7100块的工资。到了09年7月份还没发放奖金,我就辞职了。后来我也一直追问奖金的事,老是推脱是过段时间发。今天我去看了下工资卡,似乎多了1000块钱!!!跟我想象的金额相差太大了!而且劳动合同上承诺有加班费的,我加了好多的班也没见给我加班费,只给我每晚15元的餐补!请问他们这种做法违法劳动法吗?我能要回08年以及09年的年终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