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小区物业保安殴打,后被诬陷,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律师您好!2010年1月1日晚,我和家人开车回家,发现我的车位被外来车辆占用,于是找物业保安理论,发生争执,保安出口骂人并先动手打我,造成我鼻骨粉碎性骨折,我当时报案住进医院,后鉴定为轻伤害。1月5日打人者得知我做了伤害鉴定,于是他也住进医院,检查为一根肋骨骨折,也做了伤害鉴定,为轻伤。派出所以双方都是轻伤害为由,对我也要刑事拘留。怎么可以这样,我是受害人啊,被打了,还要被诬陷。打人当时有小区的监控录像的,当时4个保安,2个拉偏架,2个打我,我根本没有还手余地,只是撕扯。我想问:打人者在事情发生的4天内并没有到医院做检查,而是第5天才去医院查出肋骨骨折,这个检查结果合法吗?我有权怀疑他是在案发后造成的吗?如果我对他的伤表示怀疑,我应该通过什么方法来反驳他?如果监控录像可以证实是保安先动手打的我,我算不算正当防卫,不对他的伤承担责任。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