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w我于1999年7月在合肥一家国…

社保w我于1999年7月在合肥一家国企上班,单位在2001年3月方为我缴纳养老保险。后因为我丈夫(与我同单位)与领导产生矛盾,公司在2005年1月再未给我安排工作,并于2007年1月停止为我缴纳各种保险。并且没有给我任何通知,办理任何手续。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之下如何保障我的合法权益。让单位补缴2007年1月至今的各种保险,并赔偿我的损失。请不吝赐教,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