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事实婚姻?律师,您好:本人在…

如何鉴定事实婚姻?律师,您好:本人在香港定居,06年11月认识一位在香港工作的已离婚台湾人士,并于同年起开始同居生活.我在07年起开始着手办理离婚手续,经过一年多的时间,于09年初才拿到离婚证明(也可以说我是为了他而离的婚),在此阶段我和那位离婚台湾人士一直居住在一起…..我想请问我们的共同生活的这段时间算同居关系还是算事实婚姻?我们相处的这段时间所发生的财务问题又该如何处理?我们的这种关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再分手的话财务该如何分配